非法贩运1300斤病死猪肉

11月3日,一男子在安徽萧县开往徐州的长途客车上,托运了1300多斤发臭的病死猪肉,藏在后备厢里。大客车行驶到徐州西三环路时,该男子让司机停车,他下车去找机动三轮车,有人随即报警。 庆幸的是,有良知的乘客及时报警,动检人员和民警一到,运猪肉的男子就不敢回来了,肯定是见事情败露逃走。病死猪肉没有顺利进入徐州,被动检人员载走,在野外挖深坑将病猪肉焚烧后掩埋。 遗憾的是,司机一直无动于衷,因为可以赚运费,他不在乎所运的是什么。最终,只是毁灭病猪肉的费用由客车司机承担----作为对他的处罚说轻也轻说重也重。说重,司机好像很无辜;说轻,倘若这批病猪肉进入徐州市场,最终吃出了问题,司机有理由可以被定为“危害同伙”。不知道在这类运输环节中,可否有相关处罚标准。 猜想一下,如果不是有良知的乘客报警,这批病死猪肉进入徐州市场怎么办?有没有环节检验进入徐州市场的外地食品?相信肯定是有。就怕这批病死猪肉一直以非法渠道进入民间,让检验环节无法顾及。这些日子以来,食品安全问题几度处于风口浪尖,有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这类与生命攸关的、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安全问题。 公开公正的食品检验,是透亮的消除不合格产品之法。这也是维护我们生命安全的最重要之举。我们姑且不去论相关食品的合格标准。摆在公开售物架上的食品,卖出问题若去维权也会有方。倘若是以非法渠道非法买卖,而进入民间危害百姓的食品,即便维权也是难度重重。在任何时候,我们也不去理想主义的构想、或去渴望非法渠道进入民间的食品会没有市场----市场是我们所无法控制的。 单说,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市场的食品,究竟有多危险?可能不发生些“后果”,人们是不会想到有多严重。这类食品的安全足以引起我们重视,而对其重视必须借助执法部门的强有力监控。当然,还需要我们每个人善于发现身边的“不良现象”(比如这位乘客发现这批病死猪肉要进徐州),并及时举报,说白了,维护他人、公众利益,最终维护的还是我们每个人的自身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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